打零工沒簽訂勞動合同 招聘者離職工資算不清
11月16日上午,在義烏打工的張曼麗致電新報討薪熱線85251192反映:金華某商貿食品公司拖欠她和妹妹工資1200多元,但因沒簽訂勞動合同,對方現在不認賬了。
記者樓盼核實報道:張曼麗是安徽人,來義烏打工多年。8月26日,金華某商貿食品公司在義烏一家超市設立月餅銷售點,需招聘臨時促銷員,張曼麗便帶上妹妹一同去應聘。
考慮到是臨時性工作,張曼麗沒簽訂勞動合同。招聘負責人與她口頭約定,月工資1200元,同時報銷100元電話費和辦理健康證的費用。此外,業務提成為銷售額的1%。
9月2日,張曼麗和妹妹開始銷售月餅。因為前10天生意并不忙,她倆只需上半天班。隨著中秋節臨近,生意進入旺季,她倆便全天上班。其間,張曼麗詢問招聘負責人,有沒有加班費。“加班費可以參考別的促銷點,每天30元。”招聘負責人說。
9月22日,促銷結束,張曼麗和妹妹的月餅銷售額達4.2萬元。張曼麗算了算,兩人的工資為1500元,業務提成為420元,10天的加班費為600元,加上電話費和健康證的費用450多元,她和妹妹應拿到2970元。可實際上,金華某商貿食品公司只給了張曼麗和妹妹1750元錢。“做老板的怎么不守承諾呢?”張曼麗希望公司能結清剩余的錢。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上該公司的孫經理。他表示,當初招聘張曼麗的人已離職,此人曾答應張曼麗的具體條件,他不清楚。“我已按公司規定兌現了張曼麗等人的工資,至于其他的錢,誰答應就找誰負責。”
孫經理說,臨時促銷員拿業務提成,收入與銷量有關,并沒有加班費,而且1%的提成是張曼麗和妹妹兩個人的。此外,公司也沒有為員工報銷100元電話費的規定。“張曼麗的妹妹沒有工作經驗,干了10天,我就把她辭退了,并給了她500元工資和200元提成。而張曼麗則拿到了800元工資和200元提成,另外50元錢是報銷辦理健康證的費用。可以說,我沒有拖欠她們的工資。”
對于孫經理的說法,張曼麗并不認同,她準備前往義烏市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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