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2013-07-11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員工在公司工作的了十年,可以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下文給大家介紹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是這個情形的最基本的內容。具體是指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不間斷達到十年。
如有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五年后,離職到別的單位去工作了兩年,然后又回到了這個用人單位工作五年。雖然累計時間達到了十年,但是勞動合同期限有所間斷,不符合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條件。
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有權不接受。
(二)合同的形式。
(三)續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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