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怎么辦
2015-12-12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問:我在某單位當臨時工已3年,但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在工作中不慎受傷住院,花費醫藥費、治療費5萬多元。單位支付了3萬元后,以雙方沒有簽勞動合同為由,拒絕支付其他費用及經濟補償。我向某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其以爭議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爭議不屬勞動仲裁范圍為由不受理。請問我應該怎么辦?
答: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不論是否訂立勞動合同,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并符合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受案范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因此,該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不予受理決定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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