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員送件途中出車禍 訴求工傷賠償待遇
2011-07-09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小劉是北京韻達速遞有限公司試用期內的員工,在一次送件途中,他發(fā)生了車禍。后小劉在獲得公交公司和保險公司支付的醫(yī)藥費、殘疾賠償金、交通費等賠償4萬余元后,又向速遞公司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工傷賠償待遇。經(jīng)仲裁裁決,速遞公司支付小劉各項賠償共計近8萬元。速遞公司對此不服,遂起訴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原告速遞公司稱,小劉在下班后晚上9點50分被公交撞傷,不應屬于工傷。而且小劉已向公交公司提起人身損害賠償,其不能既要求侵權人公交公司賠償,又要求原告工傷賠償。
被告小劉稱,其與速遞公司之間具有事實勞動關系,晚上去送快件是受單位指派,在送快件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相關部門已經(jīng)認定其屬于工傷范圍,并已達到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標準八級。原告稱其不是工傷,不僅違背事實而且也與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工傷認定通知書相悖。故要求維持仲裁裁決。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過程中,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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