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審理勞動爭議案件 維護和諧穩定勞資關系
2012-03-14作者:未知來源:德陽日報
本報訊(記者 肖盛雄) 近年來,隨著《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的制定和實施,全市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量急劇上升。為依法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全市法院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審判原則,緊緊圍繞“警民親”活動更新司法理念,創新工作方式,多措并舉,全力化解勞資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深刻認識及時化解勞動爭議糾紛的重要性。全市法院堅持把維護好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作為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公正及時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同時,建立健全多渠道解決勞動爭議糾紛機制,創新對策,引導勞動者合法、合理地表達利益訴求,全力預防和化解勞動爭議。二是加強訴訟調解,達到案件處理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和諧統一。三是制定《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農民工工資案件的指導意見》,大力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四是妥善處理因拖欠基本工資和追索加班費引發的糾紛。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勞動者依法維權。六是開展“民事法官進民企”活動,主動深入企業提供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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