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打擊年底惡意欠薪 擬設立工資保障金
南方日報訊(記者/尹輔華 實習生/詹麗萍)又到年末,在珠三角地區勞動了一年的外來工期盼著如數拿到今年的辛苦錢。但是由于總體經濟狀況不佳,老板卷款而逃或聲稱無錢拒絕支付薪酬等惡意欠薪情況的存在,由此引發工人群體性事件很可能會在之后一、兩個月內頻繁發生。
如何防范惡意欠薪?建立工資保障金制度?政府部門聯動查企業資質,防止造假?作為珠三角地區制造業重鎮的佛山,昨天特意召集近百名企業主、政府相關管理人員,為打擊年底惡意欠薪集體開藥方。不知佛山的做法能給珠三角其他城市在解決年底惡意欠薪方面帶來哪些啟發?
建筑領域欠薪 首先管住包工頭
據了解,今年1到9月份佛山五區各級勞動監察部門共檢查用人單位12720戶,涉及66.5萬勞動者,受理投訴案件2519件,結案率為99%。共參與、處理因勞資糾紛引發的突發事件168件,涉及勞動者8000人,補簽勞動合同14644個,移交法院強制執行案件8件,處罰各類企業違法金額39.2萬元,共為20752名勞動者追回工資款8041萬元。
“企業拖欠工人工資尤其是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是一個頑疾,比如今年南海區的桂丹頤景園建筑工地事件、順德區以工資名義追工程款,包工頭率眾上訪等案件,基本上都有如下違法行為:一是建筑的發包方層層轉包,經過多次的轉包、分包最后的承包方往往是不具備承攬工程的非法包工頭;二是包工頭往往沒有營業執照,也就是說沒有資質;三是承包工程款與工人的工資捆綁,沒有建立規范的工資發放表。”市人社局劉珊局長表示,因為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不確定性,農民工的盲目性不但使其合法權益無法維護,也給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解決拖欠工資問題帶來重重困難。
對策:市人社部門確定在今后一兩個月內,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讓企業和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從源頭上減少企業拖欠工資現象的發生。尤其對建筑工程發包人或承包人將工程承包、發包給不具備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該單位或個人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時候將責令發包者或者承包者先行墊付。
提前交預防“資金” 防范惡意欠薪
據了解,隨著佛山市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加大,部分走大量消耗資源、能源,大量使用廉價勞動力,勞動生產率低,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可能會改變發展方式,或遷移、或減產、或關停甚至倒閉。在此期間,部分企業可能采取停薪、放長假、超時加班等方式逼迫職工自動辭職,以降低解雇產生的經濟補償。個別企業可能會關閉、破產,由此引發勞資糾紛甚至是因補償引發群體性事件。
在昨日五區解決勞資糾紛座談會上,作為省政府直管縣,同時又是佛山經濟第一區的順德區勞動部門相關負責人指出了目前處理勞資糾紛的多個疑點:“如果企業主未卷款但逃跑了,企業固定資產是否可以變賣,以作工人酬勞?有些企業在員工入職檔案上作假,謊報勞保交納時間;有些已經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欠薪事件,我們目前希望企業員工自行申請勞動仲裁,但是至今法院尚沒有給我們法律答復,而近期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勞動廳都派人下順德調研如何解決惡意欠薪問題,簡單來說,欠薪數額、程度如何依法定義?”
對策:“在勞動保障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像順德的案例中,就建立了租賃廠房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對順德區處理潛心逃匿這類案件起到有效的作用。這個管理制度按照誰收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出租業主的監管責任和建立租賃廠房企業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促使出租業主加大對企業經營狀況的監督力度。”劉珊指出,順德區目前的辦法可以及時做到讓人社部門了解情況,比較好的保證了租賃廠房企業工人工資的及時足額發放。
市人社部門昨日提出意見,各區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工資保障金制度,舉報獎勵制度、重大違法通報制度、企業誠信評價制度等,要用強硬的行政司法手段對付惡意拖欠工資的企業老板,并在政策上,在招投標等資格上,給與停標這樣的處置等,同時聯同公安、國土、城建等部門共同執法。
多區做法
三水區人社局聯合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制訂了三水區建設領域工資支付保障金管理辦法,規定單位必須按規定存入工資保障金到指定銀行才可以辦理施工許可證。這個辦法也比較好控制拖欠工資的發生。
禪城區提出探索建立第三方代發建筑工人工資的制度,將建設單位轉給承建商或者私人建筑商的工程款與工資分離,再通過銀行作為第三方把工資劃轉到農民工的賬戶,確保建筑工人的工資能夠及時和足額發放。
高明區勞動監察部門昨日提出首先要拓寬企業的招工渠道,提高勞動力的市場服務水平;規范企業用工的招錄行為,尤其加強跨區域派遣用工不穩定因素的排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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