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人口老齡化認識誤區
應當強調理性、冷靜地面對人口老齡化問題,跳出某些認識誤區。
現在的老齡人口概念與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相比已經不完全是一回事了,甚至和改革開放初期比,也是不同的。現在60歲的男女人口,其生命體征、健康指標、體能發育,明顯強于幾十年前的同齡人口。在很大程度上,現在的60歲人口仍然是勞動人口,仍然可以從事相當程度的腦力勞動和一定程度的體力勞動。至于日常生活自理,更是不成問題。
也就是說,現在的 60歲人口不是生活不能自理、衰老不堪、拖累年輕人、給社會和單位增加負擔的人口,而是尚可正常勞動、正常生活的人口。從這個角度看,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實屬波瀾不驚,不會帶來無法解決的社會問題。
延期退休等于飲鴆止渴。盡管我們承認60歲人口依然具備勞動能力,但卻不應以此為理由提出延期退休。
我們國家是一個勞動力大國,勞動力過剩和就業壓力將長期存在。在這種情況下,延期退休,客觀后果只能是占用理應提供給年輕人和其他就業適齡人口的勞動崗位,進一步加劇就業緊張局勢。
而且,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進一步提高,我國將會有越來越多的65歲、70歲人口依然具備勞動能力。到那時候,我們該怎么辦?是否也要提出65歲、70歲乃至75歲、80歲退休呢?
引起人們憂慮和不安的一個主要理由是數量眾多的老齡人口撫養問題。也就是所謂“誰來養活老人”的問題,即“2個孩子贍養4個老人”的問題。
表面看來,是有這個問題。現在就已經大量出現了一對年輕夫婦贍養兩對老年夫婦的家庭現象。但這是一個認識上的誤區,沒有抓住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是,靠誰養老?是靠子女,還是靠國家、靠完善的社會化養老服務?
從根本上講,養老應當靠國家,靠完善的社會化服務,子女起輔助作用。比如養老金,應當由國家負責提供。現在這個問題事實上已經開始得到解決了。從2010年開始,我國將在更大范圍內在農村推行養老保險制度,力爭在3—5年普及。國家已逐步承擔起了應有的養老責任,這是我國社會進步的一個重大標志,也是改革開放的一個重大成果。
我國養老設施數量少,服務標準低,在大多數地方根本沒有提上日程。現在最需要加快發展、加強扶持的就是這個領域。在普遍解決了養老金問題后,只要我們接著解決養老社會化服務問題,人們憂慮的老齡人口撫養問題就會順利得到解決。
就我國的幅員條件而言,在 1000萬—20億人口之間,客觀上存在一個最佳人口數量規模,或稱理想人口規模、適度人口規模。這個規模可能是5億,也可能是10億。這是一個非常有價值的、現在就應當著手探索的課題。
從這個角度分析,有的學者提出取消計劃生育政策、任憑人口自然增長,稱“到時候肯定能夠找到解決辦法”,或稱“印度不怕人口多,我們也用不著怕”,或稱“只要達到以色列的發展水平,我國可以養活30多億人口”,這些,肯定是缺乏根據的,甚至可以說是不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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