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肥兩市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南京
從10月份開始,南京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將由1455元提高至1583元,相對應的參保人員每個月需要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將提高至126.6元,醫保費提高至31.7元,比原先分別增加了9.2元和2.6元。
據介紹,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內容有,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583元;上限為10905元。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583元,月繳費額下限為316.6元。而溧水縣、高淳縣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及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由兩縣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47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維持不變,月繳費標準120元。參加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單位和職工,其繳費基數按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同步執行;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991元計算。
而去年的社會保險繳費下限為1455元/月、上限為9042元/月。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養老保險繳費額上限為528元,下限為300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仍為每人每月42元。可見此次調整后,在職職工與靈活就業人員每月的社會保險支付都有所增加,而靈活就業人員每個月最低需要多支出21.6元的社會保險費。
合肥
“我月薪三千,可單位是按一千五給我交的養老保險,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啊?”隨著近日合肥市2010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的調整,市民咨詢“養老金”的熱線電話,也漸漸多了起來。對于自己的“養老金”,不少市民心里是筆“糊涂賬”。
8月份,合肥市2010年度社保繳費基數開始正式調整,對于“上班族”來說,繳費個人以2009年本人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這一年度的社保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2009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472元60%的(即1483元),以1483元為繳費基數;超過300%的即7416元以上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繳費單位社保繳費基數以本單位2009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確定,單位繳費基數不得低于全部參保職工當期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調整繳費基數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在我省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29658元的60%—100%范圍內自選,即月繳費基數為1483元—2472元不等,共有9個繳費基數供選,繳費費率為20%,根據這個范圍,個人可選擇的最高月繳費金額為494.4元,最低月繳費金額為296.6元。
如果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與所得工資不符,對個人有何影響?對此,人社部門工作人員解釋,“現在交的少,退休以后能享受的待遇就會相對少些,對個人來說,雖然現在暫時繳納的費用少了,但是長遠看,是劃不來的。”
所以,市民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時,應核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否與實際一致。人社部門表示,如果發現基數與事實不符的,請保留相關證據,要求企業補交,如果企業不愿補交,可申請仲裁。(記者 周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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