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社會保險稽查辦法實施
2010-10-09作者:未知來源:青島晚報
參保人是否存在重復享受、冒領和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等行為;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支付、管理、運營等情況……記者昨日獲悉,我市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的《青島市社會保險稽查辦法》將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稽查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據悉,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社會保險進行稽查,均適用本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或個人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和領取社會保險待遇情況,以及對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支付、管理、運營等情況進行檢查,并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的行政執法活動。
社會保險稽查內容包括社會保險登記、變更、驗證和注銷情況;社會保險費申報和代扣代繳情況;職工人數、工資基數、財務狀況和繳費能力等情況;社會保險費繳納和繳費費率執行情況;社會保險費欠繳、補繳計劃制定落實情況;各類社會保險協議定點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管理規定情況;參保人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條件、項目、標準等情況,是否存在重復享受、冒領和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等行為等。
稽查中發現被稽查單位或個人有違法行為的,由社會保險稽查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鞏合生)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