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社保費率調整政策延期一年
2010-08-10作者:未知來源:深圳特區報
記者昨天從市社保局獲悉,因金融危機而于去年2月1日起實施的社會保險費率調整政策,由原來的期限為一年延長至兩年,有效期至2011年1月31日。
據了解,去年年初,為應對金融危機,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我市對本市企業所繳交的部分社會保險費率進行了調整,調整從2009年2月1日起實施,期限為12個月。
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該調整政策的期限本來應該到2010年的1月31日。為進一步營造支持企業發展,促進經濟復蘇的良好環境,經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我市社會保險費率調整期限再延長1年,即從2010年2月1日起實施,截至2011年1月31日,期限為12個月。
調整范圍和比例
調整范圍 工傷保險、綜合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和農民工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費率不作調整。
調整比例 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按實行浮動費率后的實際繳費費率整體下調50%;綜合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2%,即參保企業繳費費率由原來的6.5%調整為4.5%;個人繳費費率不變,仍為2%;調整后進入個人賬戶的比例保持不變;住院醫療保險:單位總體繳費費率下調0.1%,另外在下調后,單位繳費費率的0.2%轉入生育醫療保險基金,住院醫療保險參保人同時享受生育醫療保險待遇;個人繳費費率不變,仍為0.2%;農民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由原來的8元/人月調整為6元/人月,個人繳費仍為4元/人月。(記者 楊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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