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乃康:請不要這樣殘忍地傷害孩子
一則《十齡童法庭上哭著要父愛》的新聞,讓所有正直的人憤怒,也讓所有父母傷心。據報道:北京順義一對離婚10年的夫婦,為了各自生活的方便,找出種種借口為自己不撫養孩子辯解。孩子的母親說,再婚的丈夫對孩子不好,經常打罵孩子,并揚言要強奸孩子;自己身體不好且沒有工作,沒有能力撫養她,希望法庭把孩子判給前夫,且自己不承擔撫養費。而孩子的父親則在法庭上當著孩子的面,直言孩子是累贅,要把孩子送到孤兒院。
在庭審的唇槍舌劍中,我們既看不到一個父親,在得知自己的孩子受到委屈乃至傷害時的一點點激動和憤怒,也感受不到一個母親,因為自己給孩子帶來不幸而心懷丁點愧疚。我們看到的聽到的,只是父母雙方毫無顧忌地辯解對孩子造成的無情傷害。面對如此冷血的親人,10歲的小姑娘在法庭上默默流淚,無助又凄涼。
常言道,天下最不幸者,莫過于失去父母的孩子。小新雖雙親尚在,但帶給她的卻全是傷害。此等家長,不僅沒有做父母的基本責任感,甚至缺乏起碼的道德人倫;至于那個揚言要強奸小新的繼父,更似禽獸。雖說小新父母離婚后重組的兩個家庭可能都有困難,但再大的困難也不能成為拋棄孩子的理由。為人父母者,應該努力工作養家,應該承擔壓力,盡自己所能,為孩子遮風擋雨,把孩子養大。困苦的生活、殘酷的現實都不能成為借口,在孩子面前,父母不能比現實更殘酷。
貧窮不是恥辱,因貧窮失去起碼的擔當才會遭人唾棄。我相信,很多父母會憤怒于小新父母的有悖人倫,恨不得暴打一頓才解恨。但冷靜下來,我們更為小新的未來擔心。雖然有法律的保障,小新不會流落街頭,而法庭最終也會將小新判給一方。但是,就目前家長的表現,孩子到了哪家能有好日子過呢?對于一個10歲女孩來講,這種日子要熬到什么時候才是個頭?孩子的身心健康誰來關照?想到這里,一腔激憤頓作一副愁腸。
所以,我很想跟小新說,小姑娘,我們知道你心里很苦很難過,但你要相信,有更多的人愿意擁抱你,愿意幫助你。當然,我更想跟小新的父母說,請不要再用這樣殘忍的方式傷害我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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