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總:做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
針對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農民工就業壓力加劇,相當數量的農民工返鄉回流,農民工就業和生活中的各項權益問題開始顯現的情況,全國總工會今天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工會切實做好當前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使農民工切實感受到工會組織的溫暖,感受到工人階級主人翁的地位和光榮,保持職工隊伍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通知》針對農民工維權的“熱點”問題,提出了八點要求。一是深入準確掌握農民工權益受影響的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維權工作。通知要求要重點掌握農民工穩定就業、企業裁員補償、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接續、工資報酬兌現、返鄉安置創業、會員會籍管理等方面的情況,搞好定性定量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切實加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尤其要對敏感行業和困難企業搞好重點調研和監測,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基層。
二是加強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千方百計幫助農民工實現就業。加強對企業裁員行為的監督,企業確需進行經濟性裁員的,必須與工會充分協商,并將裁員方案報勞動保障部門備案。要積極引導企業關愛農民工,履行社會責任,帶領職工共克時艱。督促國有企業帶頭不裁員,最大限度減少失業,保持勞動關系穩定。按照就業優先的原則,以就業市場為導向,為農民工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就業指導、就業信息等免費服務。推動國家給予農民工就業的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各項扶持政策的落實。支持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和服務業,鼓勵各類企業招用返鄉農民工,幫助其盡快實現再就業。要多方努力在地市級和有條件的縣級困難職工幫扶中心代辦小額貸款和財政貼息業務,培養一批創業帶頭人,以創業帶動就業。要引導農民工增強信心,積極鼓勵農民工自主創業,支持政府將返鄉農民工納入創業政策扶持范圍,為有返鄉創業意愿的農民工免費開辦創業培訓,提供項目信息、開業指導、小額貸款、稅費減免等服務和支持,鼓勵農民工將在外務工所學技術和管理經驗運用到創業當中,帶動家鄉人民共同致富。
三是強化職業技能培訓,提升農民工就業競爭能力。要充分發揮工會“大學校”作用,把職業技能培訓作為幫助農民工就業的主要措施和重點工作來抓。鼓勵和支持停產半停產困難企業對農民工進行培訓,并盡可能給予人力財力等方面的幫助。要圍繞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技術改造新開工項目,提高農民工的技術創新能力,為企業發展儲備技術力量。充分利用工會教育培訓場所、基地為農民工特別是待崗下崗返鄉農民工免費開展各種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指導,通過開展訂單式培訓、項目培訓、品牌培訓、定向培訓等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就業技術技能培訓,提高培訓質量和培訓后的轉移就業率。2009年爭取在勞務輸入或輸出大省建立一批農民工培訓基地,為農民工提供職業技能培訓、職業介紹、跨地域勞務輸出等一條龍服務。要根據返鄉農民工的特點,圍繞農業現代化、產業化,開設專業課程,開展農村適用技術培訓,提高返鄉農民工的就業適應能力和農業技能。
四是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維護農民工勞動經濟權益。各級工會要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特別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繼續推進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長效機制建設。加強與勞動保障、建筑、司法、工商、公安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重點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較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開展專項檢查,監督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擴大工資支付監控保證金實施范圍,推動建筑施工企業落實農民工工資“月結月清”。對生產經營遇到暫時困難、影響農民工薪酬的企業,工會要與企業開展平等協商,保證農民工切身利益。要督促停產、半停產企業為提前返鄉的農民工足額支付工資,落實相應的經濟補償,幫助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農民工,按規定及時享受一次性生活補助。要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防止出現企業惡意關閉、企業主欠薪逃逸的現象。發揮農民工輸出地與輸入地工會雙向維權機制的作用,加強溝通與協作,合力維護農民工的切身利益。要督促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急預案,避免和及時處理因欠薪引發的各種突發事件。
五是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妥善處理涉及農民工的勞動糾紛。工會法律援助要關口前移,加大政策咨詢和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農民工利益訴求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幫助困難農民工解決因裁員、欠薪、斷保等引發的勞動關系糾紛。在勞動仲裁機構中要積極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與勞動保障、建設、公安、工商、金融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實施快速處理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的“綠色通道”,按照“快立、快辦、快結、辦好”的原則,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農民工與企業的勞動爭議案件,盡可能采取簡易程序處理。要抓住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件,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給予嚴厲查處和媒體曝光。要進一步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落實,幫助和指導農民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充實勞動合同條款,規范勞動合同內容,擴大集體合同對農民工的覆蓋面,促進實現體面勞動,營造全社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
六是加大幫扶救助力度,為困難農民工排憂解難。要積極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將解決民生問題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時反映農民工的生產生活困難,把“農民工有困難找工會”落到實處。積極運用黨和政府賦予工會的資源與手段,爭取政府加大幫扶資金支持力度,用好財政撥付幫扶資金,協助政府妥善解決返鄉農民工在土地承包、生產工具、子女教育銜接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要加強縣級工會幫扶中心建設,充分發揮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聯系困難農民工的窗口作用,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和聯動機制,實現即時幫扶和跨區域協作幫扶,幫助解決其實際困難。要健全困難農民工檔案,準確掌握困難農民工基本情況。“送溫暖”資金要向困難農民工傾斜,對地震災區的農民工家庭要給予更多的關愛,幫助他們走出困境,重建家園。要積極走訪慰問節日期間堅守工作崗位的農民工,通過工會干部與農民工一起過年過節等活動,鼓勵農民工安心工作。繼續開展“平安返鄉回城行動”,與鐵路、公路和民航部門加強協調,充分利用工會健全的組織網絡,組織農民工集中的企業通過團體購票,乘坐專列專車等方式為農民工集體返鄉回城提供便利。
七是繼續做好組織農民工入會和會籍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農民工的組織化程度。要繼續加大農民工源頭入會力度,積極探索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入會形式、建會方式和工作平臺,在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幫扶救助、權益維護等方面給農民工會員以更多的幫助服務,增強工會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力爭2009年全國凈增農民工會員500萬人以上。要適應農民工流動性大、職業身份變化快的特點,大力推廣和完善農民工“一次入會、持證接轉、全國通用、進出登記”的會員會籍管理制度,暢通農民工會籍接轉渠道,方便農民工入會和保留會籍。要加強對返鄉農民工的會籍管理工作,及時將返鄉農民工會籍轉移到所在鄉鎮(街道)工會、村(社區)工會管理;有關鄉鎮(街道)工會、村(社區)工會要主動做好返鄉農民工的會籍接轉工作,并負責將再就業的農民工會員會籍轉移到用人單位工會。要對返鄉農民工會員實行優先培訓、優先介紹就業等各項優惠待遇,鼓勵其自覺轉移會籍關系,確保農民工會員不流失。要嚴密防范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一些企業遇到的困難對農民工隊伍進行滲透和破壞,防止非法“維權”組織產生,努力維護農民工隊伍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八是切實加強領導,增強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的實效。各級工會要加強源頭參與,積極參與有關農民工問題的立法和政策的制定,繼續推動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擴大農民工享受社會保障和城市公共服務的覆蓋面,推動黨和政府有關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實。要加強對農民工的教育引導,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當前經濟形勢的分析判斷上來,積極投身“同舟共濟保增長,建功立業促發展”競賽活動,與企業開展“共同約定行動”,共克時艱、共渡難關。要引導農民工正確對待當前遇到的暫時困難,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自覺維護職工隊伍和社會穩定,為推動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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