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合法權益受侵害現象仍然突出
2010-07-30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鎮東今天表示,近兩年勞動爭議案件大量增加,2007年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理案件35萬件,2008年69萬件,今年上半年已達34.9萬件。這些案件主要以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及福利、經濟補償金賠償金違約金等三類訴求為主,表明
“職工合法權益受侵害的現象仍然比較突出”。
黃鎮東是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工會法執法檢查的情況時作上述表示的。黃鎮東指出,侵權行為表現為幾個方面。首先是侵害職工勞動經濟權益問題比較嚴重。許多國有企業的集體合同缺乏針對性,高管層與普通職工之間勞動報酬相差過于懸殊;非公有制企業經營者不按時發放工資、不支付加班費、不繳或少繳社會保險費等現象時有發生。二是職工參保率仍然較低,截至2007年底,我國城鎮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參保率分別為77%、63%、78%、77%、60%,農民工的參保率更低。三是勞動安全衛生保障不到位。截至2008年,累計報告職業病70多萬例,集中分布在中小企業,其中塵肺病占78.8%。四是有些國有企業進行改制時忽視職工的民主權利,改制方案不公開,導致國有資產流失、職工利益受損。
“貫徹實施工會法是一項綜合工程,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法院和工會組織既要分工負責,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斷完善工會法的執法機制。”黃鎮東表示,政府應加大執法力度、發揮主導作用,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工會法。同時,各級工會特別是基層工會,要針對勞動關系的新變化,強化新形勢下的維權職能和手段,探索創新維權機制。此外,政府、企業、工會和法院應加強協調,法院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要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及工會組織加強溝通銜接,及時依法審理和調解各類勞動爭議案件,積極化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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