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8月1日起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
2010-07-30作者:未知來源:春城晚報
繼7月1日起全面調整我省企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后,經省政府同意,從8月1日起我省失業保險金標準也將全面調整,平均增幅為10%,其中最高一檔為650元/月。昨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保廳)和省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就有關事項作出安排。
經過對比發現,這一標準與200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標準相比,平均增長幅度為10%。
據悉,今后各地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要按照新標準確保按時足額發放。調整失業保險金所需資金,在各州(市)統籌的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省人保廳相關人士表示,此次調標考慮了我省最低工資水平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目的是切實保障我省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記者 朱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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