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為高齡困難人員社保繳費難破冰
7月19日,記者從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2010年上半年創業就業和社會保險工作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截至6月底,全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99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05.32%,其中養老保險新增擴面9.1萬人;共征收養老保險費35.47億元。賀蘭、平羅、鹽池3個新農保試點縣參保人數達到25.32萬人,收繳養老保險費2912萬元,參保率達到77.76%,60周歲以上領取基礎養老金4.58萬人,共發放養老金1518萬元,發放率100%。全區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率保持100%,社會服務率100%。全面提升經辦管理服務水平,整體工作取得了新進展和新成效,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
考慮到部分高齡困難人員參加養老保險一次性繳費難的問題,寧夏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已聯合自治區民政、司法、財政等部門下發了《關于老齡低保人員貸款繳納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上,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和離休干部(含建國前老工人)遺孀,可以通過以每月領取的養老金還貸,或以死亡后的撫恤金作擔保的方式,貸款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同時考慮到老齡低保人員貸款期間,如以養老金還貸,則基本生活無法保障的實際情況,還進一步明確了:老齡低保人員在以養老金還貸期間可按規定繼續享受低保待遇,貸款還清后由民政部門審核停發低保相關待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享受條件的,可按規定重新申報,確認是否享受。截至目前,全區已受理貸款申請2000余人,在已開展此項業務的市縣,銀行受理100余人,已審批85人,發放貸款100萬元。其它市縣正在積極與相關部門協商開展此項業務。
為妥善解決全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過程中存在的結算周期長、個人墊付資金負擔重等突出問題,更好地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規范、優質、便捷的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服務,日前寧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出臺了《關于做好全區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可通過兩地協商,參保地經辦機構郵寄報銷、設立代辦點、委托就醫地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代管報銷等方式,逐步實現就地結算,同時還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快市級統籌工作,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一結算,盡快實現同城無異地,減少區內異地就醫人數。并加快建立起統籌區域內的網絡結算體系,統籌地區范圍內參保人員持卡就醫買藥,住院及門診大病實行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費用,以便進一步提高我區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服務水平。
為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維護和穩定醫療保險關系,保障參保(合)人員合法權益,寧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出臺《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實施辦法》,規定自治區境內的城鄉各類流動就業人員應按照現行規定相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但不能同時重復參保。同時明確了參保人員憑原就業地參保(合)憑證,可在新就業地參加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賬戶可隨本人轉移,新參保地承認原參保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記者 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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