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2010年十大招聘陷阱
時下,即將畢業的全國大學生又將進入今年求職 “沖刺階段”。然而,近年來“招聘陷阱”層出不窮,花樣年年翻新,已成為嚴峻就業形勢下的一大職場隱憂。為此,本文為大家揭秘2010年十大招聘陷阱。
一是以名曰培訓,實為騙錢。比如一些招聘單位條件誘人:不收任何抵押金、帶薪培訓等等,但一旦上崗后卻要求求職者購買本公司產品,提出“象征性”地收取費用。
二是先洗腦,再騙錢。某保險公司招聘,考試后一名男子站在了十幾名求職者面前開始演講。一番煽動性的演講加培訓后,各位求職者基本已被洗腦,心甘情愿地交出了集資款。
三是跨省招工行騙,再行“打劫”。一些大學生通過網絡或其他形式在外地發現了適合自己的工作,經過與對方聯絡后,前往對方企業所在地面試。結果前來接站的人常常會以借用電話或其他事由騙取求職者財物,更有甚者將求職者帶到偏僻的地方直接行搶。
四是先交押金,后被開除。在第一個月工作結束后,企業只付給求職者工資的一半,并稱另一半為抵押金,說離職的時候退還。此后就以沒完成工作量或其他借口將求職者開除,并扣下抵押金。
五是給一份錢,干多份活。一些私人企業在招聘時打出一份職務,上崗工作時一個人卻要干幾份活,而工資只開一份。
六是簽合同,捆住腿。用人單位在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了不少日后可能發生爭議情況的處理辦法,這些處理辦法對于求職者的權利沒有保護,卻在懲罰員工方面規定嚴格。
七是名義招聘,實則誘人犯罪。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談,反復強調招聘職位輕松便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誘你加入傳銷、色情及其它非法機構。
八是“境外就業”,實則被奴役。部分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商務咨詢公司等社會中介機構發布的工作地點為“境外”的招聘信息后,要向勞動保障部門求證這些招聘信息的真實性。
九是招聘勞務工,“合同制”作門面。在發布招聘信息時注明工作性質為合同制,不少求職者由此感到合同制較為正規,單位能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欣然前往應聘。但在面試時卻被單位告知該崗位只招勞務工,由此造成了求職者徒勞往返應聘。
十是借招聘之名儲備人才。目前有不少企業單位或者人才信息公司,短時間內在網上發布招聘信息近千條,均為中介信息,并在每條信息的崗位描述中留下了郵箱和公司自己的網址,要求求職者將個人簡歷直接發送公司郵箱或登錄公司網站應聘。
上一篇:如何拿捏“彈性工作”的法律問題?
下一篇:大學生網上求職遇騙局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