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困難群體醫療保險自付部分可獲補助
為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減輕參保人員因自付醫療費過重而產生的經濟負擔,廈門市政府日前出臺辦法對困難群體醫療保險自付部分給予補助。
根據辦法,廈門市對本市戶籍的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低保、殘疾、低收入等困難人員,因患重病導致個人自付醫療費用過高,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在一個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內,自付醫療費困難補助的最高金額限為10000元。
辦法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城鄉居民、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屬于廈門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殘疾、五保戶、“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扶養、贍養)的廈門市戶籍人員,在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內發生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累計高于1500元且低于5000元(含5000元)的部分給予補助50%,5000元以上的部分給予補助70%。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廈門市戶籍退休人員,當年度本人月退休金或養老金低于1617元,在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內發生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累計高于3000元且低于6000元(含6000元)的部分,給予補助50%,6000元以上的部分給予補助70%。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齡在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的廈門市戶籍滿五年的老年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內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累計高于3000元且低于6000元(含6000元)的部分,給予補助50%,6000元以上的部分給予補助70%。
廈門市政府表示,自付醫療費困難補助資金納入財政社保補助專戶分賬核算,實行全市統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同時,將會根據全市經濟發展水平、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運行情況和個人醫療費用支付等情況,對補助的對象、起付線、標準、范圍及最高限額進行調整,減輕參保人員的醫療負擔。(記者沈汝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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