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被鄰廠飛石砸傷 東家照賠工傷費
2009-04-16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2006年6月19日,沿河縣官舟鎮田某在一采石場作業時,被鄰近的另一處采石場放炮炸飛的一石塊擊中,導致田某右肩胛粉碎性骨折。日前,銅仁市法院行政審判庭行政決定,田某所在的石場賠償田某21676元的工傷保險費。
據了解,田某受傷后,從事故責任方獲得了2.5萬元的賠償費。2008年10月,田某向所在的石場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場方則認為田某已得到2.5萬元的民事賠償,且該賠償高于其應得到的工傷保險待遇21676元,足以彌補其受到的事故傷害,因此,作出了不予支付的決定,原告不服,遂起訟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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