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條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嗎
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發生勞動糾紛,當單位在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糾紛時,往往就會拿不存在勞動關系來說事。而對于勞動者來講,此時就要收集相關證據來證明與單位之間是存在勞動關系的,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利益。那么工資條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嗎?
工資條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一、確認勞動關系的證據有哪些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因此,勞動者在平時應當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證、服務證、考勤卡、工資條等與工作相關的材料,以便在必要時候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怎么收集認定勞動關系的證據?
首先,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重要依據,也是在解決勞動爭議的重要證據。
其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在法律上稱之為事實勞動關系。在事實勞動關系之下,勞動者處于一個不利的弱勢地位,用人單位一旦隨意解除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或者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時,勞動者將很難成功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勞動者的合法訴求大量得不到解決,將對勞動關系的和諧產生不利影響。
在未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就要收集可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此時要注意:
第一,不要等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才去收集證據,要在勞動糾紛發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認定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勞動者在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往往還缺乏維權意識,不懂得在平時工作時一有機會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有力證據。
如果勞動糾紛時因勞動者工傷產生的賠償引起的,那么要記住在勞動局工傷認定科室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往往要求做證人證言的工友必須在場并現在仍在該用人單位上班的并且要數位這樣條件的工友做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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