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村支書不滿降薪訴村委會
2011-10-28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因不滿村委會降低自己任職最后一年的工資,原村委會主任兼村支書魏某起訴至法院。近日,市二中院認定村委會調整工資的決定不違規。
魏某于2000年開始擔任通州區宋莊鎮一個村的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2004年12月27日,鎮委員會組織部同意他辭去村支記職務。翌年1月19日,魏某辦理了交接手續。當月,村民代表大會及村委會研究決定,自2004年全年,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年工資調整為1.2萬元。2005年3月,村干部按上述決定領取了工資,但魏某只領取了3000元。魏某認為,經鎮黨委等部門審計核實,他從2004年至2005年1月的勞務報酬共計1.5萬余元,但村委會拒絕按此標準支付。
魏某于去年6月起訴到法院。開庭時,村委會辯稱,村里因經濟不景氣調整了村干部工資,該決定已經鎮黨委等部門審批同意。二中院認為,該村村主任調整工資的決定已得到鎮黨委及政府審批,魏某應接受。因他實際工作到2005年1月19日,因此村委會應按鎮黨委等部門審計核實的結果支付其2005年的工資,加上2004年的全年工資,共計1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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