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連續上班8小時以上合法嗎?
標準工作時間(標準工時)是指法律規定的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按照正常作息辦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時制度。我國的標準工時為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至少一天休息日。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一天連續上班8小時以上合法嗎?
一天連續上班8小時是指一天之內持續不斷地工作8小時,中間沒有休息。對于連續上班時間,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一般會安排1至2個小時用于休息和用膳,我們稱之為工作日內的間歇時間。
《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行政法室、勞動部政策法規司、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編著(當時的勞動部副部長張左已任三位主審之一),與1994年7月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釋義》一書中,對勞動法第三條的釋義指出:“我國勞動法規定的休息時間包括工作間歇、兩個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及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對第三十八條釋義指出:“我國現行休息時間和種類和內容如下:一、一個工作日內的休息時間是指職工在每日的工作崗位上生產或工作的過程中的工間休息和用膳時間,又稱間歇時間。工間休息時間和用膳時間因工作崗位和性質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休息1至2小時,最少不能少于半小時。間歇時間一般于4小時后開始,不算工作時間。有的崗位由于生產不能間斷,不能實行固定的間歇時間,應使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有用膳時間。
因此,用人單位應該安排好勞動者的工作日內間歇時間,給予勞動者1至2個小時合理的休息和用膳時間,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這段時間不算作工作時間,可以不支付工資。
上一篇: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如何計算?
下一篇:單位可以要求員工隨時加班嗎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工時休假知識排行榜
- 01年假沒休會被清零嗎?
- 02職工不休年假就可以拿3倍工
- 03孕婦請事假最長多久
- 04 2016年中秋國慶拼假攻略
- 05女職工哺乳期多長時間
- 06節假日加班補休規定
- 07出差途中算工作時間嗎
- 08上班族必讀:律師教你應對病
- 09 2016年中秋國慶節放假安排
- 10加班費補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