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5個月受理勞動爭議案220件
本報訊 辛士俊 記者劉帥報道:“今年前5個月,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20件,同比增長21%。”近日,贛州市中院民三庭庭長曹登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該市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增長迅速,仍呈現出上訴率、申訴率低,息訴服判率、執行到位率高“兩低兩高”的良好態勢,這得益于該院建立和完善的多元化調解機制。
10起案件當庭調解結案
2011年,于都縣某醫院將保潔工作外包,原聘用的保潔工全部移交保潔公司接收,并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然而,10名保潔工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醫院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當年8月23日,此案上訴到贛州市中院后,勞動爭議審判庭承辦人庭前對案情進行了充分了解,積極與當事人溝通。兩個月后,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10起案件全部當庭調解結案。
出臺意見統一裁判標準
早在2003年,贛州市中院就設立了專門的勞動爭議審判庭或勞動爭議合議庭,固定審判人員,專門辦理勞動爭議民事案件。
近年來,隨著《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等一批新勞動法規、社會保障法規的相繼實施,勞動爭議案件數量急劇上升,新情況也不斷隨之出現。在審判工作中遇到疑難問題時,各基層法院做法不一。
為此,贛州市中院組織勞動爭議案件審判骨干進行了專題調研,并深入基層法院、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用人單位調查研究和征求意見建議。出臺了《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統一案件裁判標準,此外,還不定期召開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工作座談會,提高法官裁判此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據悉,今年前5個月,贛州兩級法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20件,同比增長21%。
建立訴訟與仲裁銜接機制
在勞動仲裁與訴訟中,長期存在脫節現象。經仲裁程序后,大量案件再次進入訴訟程序;而司法認定標準又常與仲裁標準不一致,使得法院辦案壓力激增。為此,贛州市中院強化與勞動仲裁部門溝通,構建訴訟與仲裁程序銜接工作平臺。
“凡是經過勞動仲裁的案件,法院經過依法審查后,及時給予司法確認,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仲裁工作的"無用功",努力在仲裁階段化解過濾矛盾糾紛。”曹登潤表示。此舉將有效發揮勞動仲裁的前置作用,為后期的審判環節減輕負擔,并為執行環節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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