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峰醫保重癥患者獲“二次補償”
2012-06-21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近日,鶴峰縣社保局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統籌基金中支出補償金16.91萬元,對2011年度個人醫療費用負擔過重的宋金蓮等21名城鎮居民醫保重癥患者給予“二次補償”。
本次補償對象是參加了2011年度城鎮居民醫保且2011年度政策內自付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萬元以上的人員,補償標準為兩個層次:一是符合規定的政策內個人自付費用減1.5萬元后補償30%,二是超過10萬元的減1.5萬元后補償40%,補償金額5萬元封頂。
鶴峰醫保“二次補償”的大膽嘗試和有益探索,是鶴峰縣委、縣政府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為切實減輕醫保參保對象的醫療費用負擔,提高城鎮醫療保險保障水平的一大惠民舉措。(湖北省鶴峰縣社會保險管理局 黃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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