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城鎮醫保出臺新政
近年來,隨著巴彥淖爾市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全面實施,尤其是自2010年城鎮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以來,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斷提高。2012年,為進一步滿足參保群眾的醫療需求,巴彥淖爾市社保局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新舉措。
一是提高醫保支付限額。職工醫保支付限額在大額醫保10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5萬元的基礎上,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限額由原來的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則達到了30萬元。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8萬元提高到12萬元。
二是降低乙類藥報銷自付比例。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在當地就醫的參保患者,使用乙類藥及乙類檢查治療項目的自付比例,由原來的10%降低為5%。
三是提高了職工門診特殊慢性病單病種年度限額,對三種特殊慢性病隨時審批。肝、腎、骨髓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術后第三年及以后年度,統籌支付限額由3.5萬元提高到5萬元;急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需血液透析治療,根據透析量,年度限額由3.5萬元提高到3.5-5萬元;糖尿病,注射胰島素年度限額由2000元提高到2500元,非注射胰島素年度限額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
對心臟血管支架術后18個月內口服波利維的、惡性腫瘤放化療和腎、肝、骨髓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者,無需等到年末統一鑒定審批后享受,而是提供病歷資料等相關資料,隨時審批即可享受待遇。
四是提高了城鎮居民報銷比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患者,在一級醫院(社區醫院)就醫,凡符合醫保“三個目錄”的檢查、治療及藥品費用,在最高限價范圍內統一由原來70%提高到80%,由醫保統籌報銷;在二級醫院(旗縣區醫院)就醫的,由65%提高到70%;在三級醫院(市醫院)就醫,費用在10000元以內的,繼續按60%報銷,費用在10000元以上的,由60%提高到65%;轉外就醫由60%提高到65%。
五是全面開展城鎮居民門診統籌,重點解決門診常見病、多發病和特殊慢性病的醫療需求。具體病種包括:惡性腫瘤放化療、腎、肝、骨髓移植術后、腎功能衰竭、尿毒癥、精神分裂癥、糖尿病、白血病、系統性紅斑狼瘡、腦梗、腦出血后遺癥癱瘓在床不能自理、重癥肌無力、硬皮病、股骨頭壞死、類風濕性關節炎、肝硬化、心臟支架置入術后、高血壓三期、肺心病、哮喘等。
經鑒定為慢性病的患者,報銷比例為50%;按病種區別設置封頂線(從1000元到20000元)。
六是從今年3月起,開通了全市城鎮醫療保險“一卡通”。解決了參保人員在全市范圍內就近持卡就醫購藥,適時結算醫療費用的問題。按照布局合理、有序競爭、便民利民的原則,確定了20家醫院和42家藥店,作為首批在全市開通醫保“一卡通”業務的定點醫院和藥店。參保群眾只要辦理了跨旗縣區就醫申請手續后,就可以在居住地定點醫院、定點藥店刷卡適時結算醫療費用和購藥,改變了以往在居住地醫院就醫現金結算,再回參保地醫保報銷的結算方式。
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一系列惠民新舉措,把黨和政府“保障民生”的執政理念落到了實處,也真正讓廣大參保群眾得到了實惠。(巴彥淖爾市社保局 李民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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