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慶法院“三意見”解決勞動案件審理“三難題”
2011-05-01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日前,延慶法院針對勞動爭議案件審理難題進行了專項調研,發現勞動爭議類案件存在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當事人訴求情緒化。勞動爭議案件中勞動者在訴狀中虛構事實現象較為嚴重,庭審中陳述案情和提出訴訟請求時有虛假和夸張成分。
二是代理人代理行為欠規范化。60%左右的該類案件訴訟代理人系街道辦法律工作者或者自由職業者,而正規律師代理的比例僅占40%
.三是案件引發上訪常態化。勞動爭議案件訴前化解的比例不足3%,仲裁后服判息訴的比例僅占35%左右,而一審宣判后上訴至中院的比例高達90%,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后當事人信訪投訴、向高院申訴的案件占到65%.
針對這三個審理難題,延慶法院建議:
一、加大法制宣講和巡回審判力度,定期選派優秀法官下鄉進行法制宣講與法律咨詢服務,通過教育引導和庭審示范避免當事人盲目維權、進行投機性訴訟。
二、向轄區街道辦法律服務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發出司法建議,建議相關負責人定期對下屬職工開展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和代理人訴訟行為規范考核,盡量較少此類案件代理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
三、建立仲裁委和轄區司法所共同參與的勞動爭議案件聯合化解組,為該類案件的成功調處搭建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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