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2011年1月18日,記者從煙臺開發區社會保險事業處獲悉,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從今年1月1日起,煙臺開發區在連續6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后,再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上調增幅創歷年調整新高,調整后,該區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182元,現已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據了解,此次養老金的調整范圍是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以及已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分普遍調整和適當提高兩部分
普遍調整部分由固定調整(110元)和按比例增加(2010年12月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4.5%)組成。
適當提高部分(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包括:
1、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199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正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260元,副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220元;2000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正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70元,副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5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提高160元。
3、原工商業者中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提高40元。
4、年滿70周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提高6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提高8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提高130元。其中,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剛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90元、50元和80元。
適當傾斜部分,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含兩項)條件的,可以重復享受。
企業退職人員同步調整
退休金由固定調整(88元)和按比例增加(2010年12月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4.5%)組成。同時,參照執行年滿70周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政策(即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中第4條)。
企業建國前老工人退休待遇提高
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此外,針對部分企業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情況,對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手續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自201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煙臺開發區 劉文朝 于英杰 王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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