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女工可全薪離崗休息
南京新百原規定懷孕滿6個月的女職工可以離崗休息,享受60%工資,但幾乎無人愿意“享受”這一待遇。工會與行政協商,達成了“女職工從懷孕第7個月起,由部門安排離崗休息,享受100%工資”的條款。
南京新百,系全國十大百貨商店之一。像這樣的“龍頭老大”能如此善待女工——懷孕第7個月起就能離崗休息享受100%工資,我是前所未聞,既未見媒體有報道,也未聽到坊間有傳說,太稀罕,也許是開了全國的先河。我想,那些即將臨產的女工還要挺著大肚子“舉步維艱”、“忍辱負重”地堅持上班——不情愿也得情愿,否則,就沒有工資或拿不到全薪,她們一定對新百的女工羨慕死了!
在當前市場經濟競爭激烈、勞動者必須滿負荷甚至超負荷運轉的氛圍下,像南京新百這樣對職工講究人性化關愛的企業,堪稱鳳毛麟角。而司空見慣的是,用人單位厭惡女工懷孕,降低效率,影響生產工作;女工則害怕懷孕,擔心減薪,甚至被“炒魷魚”。近年來,企業歧視和虐待懷孕女工的案例媒體屢有曝光。譬如,上海某食品公司生產科長顧小姐懷孕不久,單位就以“考慮車間環境濕滑,懷孕女工已不適合繼續工作”為由,將其除名(5月17日《解放日報》);西安海卓石油信息技術公司從事平面設計的許女士,因為懷孕,先是工資由3000多元降至1000元,再后來就以“不能勝任工作”為借口,要求離職(7月14日《華商報》)。這種現象層出不窮,是法律遭褻瀆的結果,因為我國多部法律都對懷孕女工作出了特別明確的保護規定,尤其是在懷孕和哺乳期間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同時也是悖逆自然規律和人倫道德的行為,企業經營者們也是來自娘胎。對于這些常識,老板老總們不是不明白,而是唯利是圖的惡欲吞噬了他們的良知和良心,無視法律和道德的約束。
南京新百有職工近2000人,80%一線職工為女性。懷孕第7個月起就全薪離崗休息,對企業的效益無疑會造成一定的影響。看似企業吃了虧,其實他們贏得了人心,凝聚了精神。有了廣大職工人心所向和精神呼應的強烈回報欲望,企業就“吃了小虧,撈了大便宜”,就會永遠立于不敗之地,不斷發展壯大。希望越來越多的企業能夠明白這個并不深奧的道理,在善待職工方面多多給力,多講些人性化,多施些愛心。
南京新百在善待職工方面“加碼”,與該企業工會積極發揮作用不無關系。企業原來的做法是,懷孕滿6個月的女職工離崗休息享受60%工資。為了不減薪,即便接近臨產,女工們仍然堅持上班,明顯有損于女工權益,于是工會主動向企業領導提出加強對懷孕女工保護的要求。應該說,懷孕女工待遇能得以優化,工會主動作為功不可沒。可以概言,但凡職工合法權益不能得到應有維護的單位,與工會作為不力或不作為有一定的關系。在這方面,新百的工會也為廣大企業工會做出了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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