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致協議,照顧工傷丈夫30年

“雇用郝桂霞承擔因公致殘的楊瑞泉的護理工作,定期為3至10年……若10年后楊瑞泉仍健在,本單位將郝桂霞轉為正式職工,護理期間不許離婚,不許找其他工作。”近日,郝桂霞手持這份協議,將丈夫生前所在單位——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院(以下簡稱地調院)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將自己轉為正式職工,并補交三險一金。地調院表示,這份協議涉嫌偽造。目前,昌平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嫁給病床上的男人
現年53歲的郝桂霞是河北人,從未上過學。今年11月初,記者幾經輾轉在同仁醫院找到了正在看眼病的她。郝桂霞說,眼病都是以前哭出來的。
據郝桂霞介紹,1972年,她經人介紹認識了楊瑞泉,當時,楊瑞泉的條件比她好,是北京人,初中文化,經過社會招工進了北京市地質局102隊,從事延慶地區的地質調查工作。兩人很快訂婚。
1973年4月,楊瑞泉在野外勘查時,被重型機械物件砸傷頭部,當場昏迷。年僅17歲的她連夜趕往醫院,看到楊瑞泉頭部被砸出個窟窿。郝桂霞說,她當時對婚事打了退堂鼓。幾個月后,102隊的領導到她娘家說情。未滿婚齡的她是借用三姐的戶口本和楊瑞泉登記結婚的。
丈夫單位補償2萬
事故半年后,楊瑞泉病情有所好轉,雖然能獨自行走,但無法正常勞作,要靠人照顧,且隨時有癲癇發作的可能。郝桂霞說:“他傷口怕風,他總用右手捂著右邊腦袋。他總覺得我們說話聲大嫌吵,就發脾氣,三個孩子沒少挨他打,我胳膊上也全是傷。”郝桂霞坦言,她曾想過要離婚,但因為孩子還小,丈夫的病挺重,如果自己走了,這個家就沒人照顧了。
1980年,北京市地質局102隊劃歸北京地質調查研究院,楊家從延慶搬到昌平,住在家屬院內。1999年,楊瑞泉被認定為工傷,致殘等級為6級。兩年后,他因病去世。
此后,郝桂霞認為自己照顧因公致殘的丈夫,地調院應該給付護理費、子女撫養費等50余萬。2006年12月,在昌平法院的調解下,地調院一次性給付郝桂霞護理費用2萬元,郝桂霞表示不再就此繼續追究。
拿著協議再打官司
“2007年,我從抽屜里翻出一份協議書!”郝桂霞說,這份協議顯示,北京市地質局102隊曾因人員緊缺,決定雇用郝桂霞承擔因公致殘的楊瑞泉的護理工作,定期為3年至10年,工資為每月40元。若3年至10年間楊瑞泉亡故,協議自然解除;若10年后楊瑞泉健在,隊里會給郝桂霞轉成正式職工,待遇視同隊里其他人員。但轉成正式職工的條件是郝桂霞在護理期間不許離婚,不許找其他工作。
郝桂霞回憶說,這份協議是1980年在自己的要求下簽的。當時在地調院的一間辦公室,屋里有102隊的書記,還有一個不認識的男子。“領導給念了一遍,問我有意見沒,我說沒意見,他們就讓我按了手印。”
時隔多年,要不是在抽屜里翻出這份協議,郝桂霞恐怕再也想不起它。今年7月,她手持這份證據,將地調院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將自己轉為正式職工,并補交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和住房基金。
單位稱協議不存在
11月24日,地調院辦公室主任許先生對記者說,這份協議并不存在,可能涉嫌偽造。許先生說,辦公室翻閱資料但沒有查詢到結果。后來調取了楊瑞泉的檔案,發現其中并沒有這份協議。“如果當初簽了的話,楊瑞泉的檔案中肯定要留存一份。”
許先生說,這些年來,地調院對郝桂霞給予很多照顧,比如,1990年前后分給他家一套樓房,2000年前后,還曾借給他們家兩間平房,后來允許他家大兒子到地調院上班,但他大兒子因對工作不滿意辭職。去年郝桂霞就手持協議書告過一次,被昌平法院駁回,沒想到她今年又以勞動爭議為由起訴。許先生還表示,他不清楚郝桂霞提到的102隊書記現在去向如何。
據了解,昌平法院將繼續審理此案。
真假難辨的協議書
據了解,協議書已經做過一次司法鑒定。在地調院辦公室,記者看到這份鑒定結論,上面顯示這份協議書使用碳素筆書寫,而這種筆當時還未在市面流行;且蓋章與兄弟單位有不符合之處,因此傾向于有做舊的可能,并非當時所簽。
對此,郝桂霞的代理律師張立二提出質疑:“難道碳素筆沒在市面上流行,當時的工作人員就不可能有嗎?”郝桂霞還出示了一份蓋有地調院辦公室公章的答復意見,上面明確寫有“郝桂霞拿來的協議書在楊瑞泉的檔案里有一份,但已是遺留問題,致使目前問題無法解決。”地調院對司法鑒定結論不持異議,但辦公室主任許先生表示,這個協議年頭太長,院里也無法斷定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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