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沒簽勞動合同 辭退老師雙倍賠償
2010-11-19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北部新區一所幼兒園的老師被辭退后,要求雙倍賠償,理由是幼兒園沒和她簽勞動合同。幼兒園承認沒簽合同,但稱是原告當初沒有提出簽合同的要求,責任在原告。昨日,渝北區法院透露,該院日前判決幼兒園雙倍賠償。
該案法官劉其柱稱,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法官稱,如果幼兒園能夠證明當初提出要求與朱老師簽訂勞動合同,但朱老師拒絕了,幼兒園就可以免責。但幼兒園并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因為朱老師的原因造成,所以幼兒園應支付朱老師超過一月未滿一年期間的雙倍工資。
上一篇:勞動者維權無據 司法所律師共手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