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致殘反被公司告詐騙
工作時受傷致殘,反倒被所在企業告了。10月26日,大連市開發區人民法院對這起離奇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正常人怎么會去自殘呢,這不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嗎?”提起自己受傷的事及單位對她的態度,王女士非常心痛,眼淚止不住往下流。
王女士是鞍山人,今年49歲,從1995年就在大連打工。意外發生在2009年1月23日,當時王女士是大連市開發區某公司食堂的廚師。那天早上,王女士正準備使用壓面機壓面,突然看見壓面機的面滾上有銹跡,于是伸手去清理,沒想到左手一下子被卷進去了,幸虧她動作快,下意識地關閉了壓面機。她的同事聞訊趕來,撬開壓面機,才將王女士的左手取出來。在醫院治療時,公司支付了醫療費。
“我傷好了之后,向單位索要工傷賠償,誰知卻遇到了麻煩。”王女士稱,當時公司說她不構成工傷,不給她申請工傷認定。后來,她自己向開發區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了工傷認定,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經過現場調查,最終認定她構成工傷。
然而,王女士所在公司卻認為,壓面機工作時速度極快,如果手被壓面機的面滾帶進去,等反應過來再去找開關按鈕,至少連整個胳膊都得受傷,不會只是手指受傷。王女士一定是擺好了手的位置,按下開關按鈕后馬上斷開,造成現在的傷,目的是騙取工傷認定。于是該公司將王女士和開發區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王女士的工傷認定。
開發區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認為,王女士是在工作時受傷,其工傷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并經過了嚴格的調查取證。該公司認為王女士系自傷,完全是推測,沒有任何證據。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女士確系在工作中受傷,開發區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的工傷認定程序合法,事實清楚。王女士所在的公司認為王女士系自傷的陳述意見無事實依據,不予采信。
王女士的代理人、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王女士在機器開動的情況下擦拭銹跡,雖然存在違反操作規程的情況,但不屬于故意自傷的情形,完全屬于工傷。“南方曾經有過打工者故意在工作中受傷騙取賠償的案件,該公司的態度可能是受到了這些案例的影響。”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