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受災群眾可享就業社保優惠
2010-11-02作者:未知來源:海口晚報
10月31日,記者從海南省海口市人社局獲悉,海口市將打出就業、社保優惠政策組合拳,為災區人民災后自救提供幫助。
災區未參保農民工遭遇工傷也可報銷
記者從海口市人社局獲悉,海口市將啟用農民工工傷醫療救助資金。災區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因工受到傷害農民工將因此受益。本次救助的實施范圍是海口市2010年10月遭受強降雨而受災的農村中各類企業的農民工。
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在就醫過程中產生的超出100元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將由醫療救助專項資金支付,每人享受醫療救助金額不超過3000元。
如果你是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農民工,那么可由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用人單位作為申請人,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鎮(街道)社保所提出農民工工傷醫療救助申請。相關負責人提醒申請人申請時以下材料必須齊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傷事故情況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疾病證明、病歷(包括門診、住院)、醫療費結算清單(發票)。(記者 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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