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建立111個調解組織緩解居民勞動矛盾
2010-09-2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小的勞動糾紛在街道、社區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調解處理,復雜的勞動爭議到勞動仲裁部門仲裁。經過一年努力,烏市在各區縣、鄉鎮、街道、辦事處建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111個,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449個。如您要追討小額的拖欠工資、補償金,可找街道辦建立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調解解決。
據介紹,為將勞動關系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烏市正加強建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今年烏市還將在商貿、交通、建筑三大重點行業建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下一步將建設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簡稱勞調會)。據介紹,因為區域、行業性勞調會建立在企業之外,調解委員會成員非本企業人員,在調解勞動爭議時不受企業和職工利益的影響,能夠公正地調解爭議,所以職工和企業對其調解的認同度較高。
烏市力爭搭建起包括企業調解、區域性、行業性調解在內的勞動爭議基層預防調解工作網絡。逐步引導勞動者形成小標的勞動糾紛、未建立工會的企業內部勞動爭議在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調解處理,工傷等難以調解的復雜糾紛走勞動仲裁的觀念。
據介紹,烏市街道早已實現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全覆蓋,而企業只要有工會組織的都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目前,各區縣專(兼)職勞動爭議仲裁員、勞動爭議調解員由公益崗位人員兼職。為提高勞動爭議調解員的業務素質,9月份,烏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對各基層調解組織分批次開展了勞動爭議調解員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調解技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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