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工辛苦10年遭遇勞動合同“白條”
雖然簽署了勞動合同,但因為上面沒有單位蓋章,為北京某賓館辛苦燒了10年鍋爐的四川農民工翟亮持有的勞動合同竟成為一張毫無法律效力的“白條”,企業以一句“今后不再需要鍋爐工”為由就將58歲的翟亮辭退,沒有給其任何補償。9月10日,在工會和律師的幫助下,翟亮維權成功獲得應有的賠償。
翟亮2000年左右進入北京某賓館擔任鍋爐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也不休息,工資與每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持平,2007年單位與其簽訂了一份《勞動合同書》,但該合同書沒有公司蓋章,當年的負責人也已退休。
2009年春節后,單位新任領導突然將他叫到辦公室,說是單位將安裝太陽能燒水裝置,今后不再需要鍋爐工,在既沒有出具書面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下,告訴他不用再來上班了。
干了10年,領導一句話就被辭掉,沒有任何補償,而且10年間單位一直沒給辦理社會保險,翟亮感到很冤枉,茫茫京城他舉目無親,一時生活陷入困境。后經四川老鄉指點,翟亮找到北京市總工會,在工會同志的接洽下,律師劉國威為其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由于勞動合同單位未蓋章,工資卡是翟亮自己所辦,卡上最早的發工資記錄是2009年11月,因此翟亮缺乏一份證明其勞動關系的有力證據。
為了收集證據,劉國威設法拿到了翟亮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談話錄音等一些關鍵證據。同時,為保勝訴,劉國威建議分案訴訟,先請求支付社會保險補償以及最低工資差額共計9000元,通過這9000元賠償數額的認定把勞動關系、入職時間以及勞動關系解除的原因確定下來,這樣就可以為以后追加申請仲裁請求、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加班費等鋪平了道路。
“由于開始9000元的仲裁數額較小,單位不會特別重視,勝訴的可能性大。先把這個事實關系確定下來。”劉國威耐心地為翟亮解釋一些法律上的問題。
最終庭審中,企業在證據面前不得不同意調解結案。此時劉國威又提出既然企業已承認勞動關系,那么下一步當事人將追訴經濟補償金、加班費。企業一下慌了神,擔心付出進一步代價,企業主允諾翟亮可以在單位繼續承包自行車棚,以解決生計問題。至此,翟亮不僅獲得了9000元賠償金,更有了生計,于是不再追訴其他賠償。
對于此案,律師劉國威告訴記者,“沒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簽了和沒簽一樣。”《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實施至今,仍然有很多單位不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要么只簽訂一份不給職工,要么簽訂空白合同,根本不與職工協商合同內容,一旦職工主張權益,單位就把空白部分都填滿,維權時就很麻煩。
律師介紹,本案中翟亮雖然和單位簽了合同,但該合同存在很多瑕疵,且沒有公司蓋章,也沒有現任負責人簽字,一旦單位不承認它的真實性,就無異于一張白紙。因此,“勞動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劉國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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