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肚子里寶寶的安全 準媽媽防甲流提前休假增多
2010-08-11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最近,衛生部門對國內患有甲流并死亡的300多例病人進行了初步分析,其中孕婦占的比例是13.7%,孕婦患甲流后死亡率比一般人要高,孕婦已成當前甲流防控的重中之重。近日,沈城準媽媽為防甲流提前休假的增多。
“為了肚子里寶寶的安全,我提前休假在家了。”12月13日,懷孕僅5個月左右的王女士在沈陽市婦嬰醫院剛剛接受完孕期檢查,盡管手里拿的檢查單上顯示胎兒一切正常,她的臉上卻沒有絲毫笑容。“我現在時刻都害怕被傳染上甲流,都快得心理疾病了。”
王女士說,自己在一家大型超市后勤部門工作,雖然不是一線售貨員,但每天上下班都要經過人流密集的售貨環境。她的預產期是2010年4月,原本計劃預產期前1個月休假,但近日看到關于孕婦得甲流后死亡率高的報道后,她決定提前休假,避開人群聚集場所。
記者從市婦嬰醫院、沈陽市婦幼保健所等單位了解到,類似王女士這樣提前休假的孕婦并非個例,一些準媽媽得知孕婦患甲流死亡率高后,已向單位提出休假申請。一些在私企、合資企業工作的孕婦稱,單位不準假,她們只好辭職。一些孕婦及家屬呼吁:在甲流高發的特殊時期,用人單位請盡量從人性化角度出發,給予孕婦這一群體以特殊照顧,批準休假申請。
那么,這種休假申請有無依據呢?當日,記者從計生部門獲悉,法定的產假期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標準。如果因為特殊情況或需要保胎休息的休假超過90天,需要醫院開具證明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其假期工資可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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