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社保繳費基數上調
今年永康市各項社保繳費基數隨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提高而上調。從7月起,參保人員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上限為6870元,下限為1380元,分別比去年提高了370元和80元。個人繳費也相應提高,但提高數額不大。
永康市社保處負責人介紹,我市在崗職工社會保險必須按實際工資申報繳費。繳費上、下限根據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來確定。去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7480元,確定的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的上限、下限為去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60%即每月6870元、1380元。其中,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最低不得低于276元,最高為1374元。
我市城鎮個體勞動者根據上一年度月平均實際收入作為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分別以上年度我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09年我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2116元)的300%和80%確定上限和下限。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最低為每人每月266.4元,最高每人每月995.2元。各類企業、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費最低每人每月82.8元,最高每人每月412.2元。
社保繳費基數的調高,意味著個人最低每月繳納的養老、醫療等保險費提高,參保者可享受到更高的養老、醫療、工傷保障待遇。例如,一名企業普通職工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養老保險。根據規定,養老保險的個人繳納比例是8%,單位是12%,那么他在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個人每月至少要繳費110.4元(1380×8%),比原來的最低繳費104元(1300×8%)要多繳費6.4元。
永康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提醒,超過12個月欠繳養老保險費將中斷養老保險關系。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將從次月1日起列入欠費名單,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欠費超過3個月將中止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城鎮個體勞動者必須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保險費,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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