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高溫補貼成為隱性殺手
3天,8條生命,烈日之下,消逝。
針對近期的高溫天氣,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勞動關系的穩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昨日下發了緊急通知,要求各地重視高溫期間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工作,落實防暑降溫費的發放。(8月5日,《揚子晚報》)
烈日之下,接受炙烤的不僅僅是那些身處底層的戶外勞作者,還有我們這個社會運行機體,如果人的生命權利可以任毒辣太陽所剝奪,人身安全感或者說可以預期的安全感是多么地堪虞,而這種安全感本應有賴于社會所庇護!溫總理的“讓人民有尊嚴地生活”依然言猶在耳,而面對慘白的現實,我們要做的還有太多!
其實,關注這些在烈日之下炙烤的勞作者并非是空白,上至勞動法,下至各級政府制定的避暑工作方案,都有對戶外工作者的人身保護有著明文規定,但是遺憾的是,盡管有著高溫停工的通知和方案,但還是頻頻發生了勞動者中暑身亡的悲劇,通知和規定在一些用人單位淪為一紙空文,不僅沒有足夠的防暑措施,甚至連高溫津貼也不能落實。
極力追逐工期、進度和利潤,漠視了員工的身心健康,面對這些不良企業,我們有話要說,近期包括人民日報等國家級權威媒體撰文批評高溫津貼成為空頭支票,將高溫補貼作為拯救烈日下生命的法寶,要求企業應有基本的社會道德,給員工發放高溫補貼。
發總比沒發的好,但高溫補貼絕對還不是保護戶外勞作者生命權利的至關重要的法寶,如果過分提及高溫補貼,而忽略了與生命安全直接相關的其他保護,那么高溫補貼甚至可能成為隱性殺手,這一點是需要謹慎的。
之所以有此隱憂,主要是基于以下兩種可能發生情況的假設,如果只強調企業發放高溫補貼,對這些用人單位來說,將更加明目張膽地要求員工增加在戶外的工作時間,如果說之前沒有及時發放補貼時,這些企業是昧著良心強迫工人加班,那么一旦被統一要求發放補貼后,企業便認為有足夠的底氣要求工人接受烈日的炙烤了,從另一方面講,當這些戶外勞作者被告知如果在烈日下繼續勞作將享有高溫補貼,這對他們來講無疑是一個不小的刺激,在掙錢和身心健康的權衡之下,又將有多少愿意透支身心健康的他們選擇在烈日下繼續勞作以獲得可憐的高溫補貼呢?對他們來說,高溫補貼可能是他們一個月的生活費,無疑將刺激更多的工人選擇在烈日下繼續勞作。
因此,如果僅將“高溫補貼”作為避免悲劇發生的法寶,是遠遠不夠,甚至有可能加劇悲劇的繼續重演,應將人的生命權利作為一種至高無上的權利去尊重,任何有違損害人身健康的行為哪怕是再大的經濟補償都不能縱容其的發生,要防止悲劇的繼續重演,首要的應該是保護戶外工人在戶外的安全,比如強制減少工作時間,、提供防曬設備等等,只有在這些到位的情況下,落實高溫補貼才有可能給工人們帶來心理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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