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城鎮居民醫保待遇標準上調 最高支付13萬
從8月1日起,山東威海將提高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標準,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13萬元,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一級醫院70%、二級醫院65%,超過3萬元報銷70%。這是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的。
2008年,作為全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改革試點城市,威海市啟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目前,威海市城鎮居民參保人數達到42萬人,參保率95%,其中市區參保率達到99%。在政策實施過程中,人社部門調查發現,威海市醫保報銷比例和限額標準雖高于周邊地區,但一些大病患者和長年患病人員仍存在因病致貧、因病致困問題。同時,由于居民患病具有不可預見性,一些疾病需要進專業醫院治療,無法享受政策保障。對此,威海市“對癥下藥”,力求滿足百姓需求。
對于城鎮居民渴望提高保障需求的問題,威海市出臺了提高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標準的新方案:城鎮居民一個自然年度內的最高支付限額,由10萬元提高到13萬元。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城鎮居民發生的住院費用和門診特定病種費用的報銷比例提高到一級醫院70%、二級醫院65%、三級醫院55%,超過3萬元至13萬元的大額醫療救助比例為70%。保障水平的提高,將從根本上解決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針對城鎮居民渴望放開定點醫院的問題,威海市充分調研后決定,對于不可預見性最多的為骨傷疾病,確定放開骨傷類疾病在文登整骨醫院的治療,威海市范圍內的參保居民,因骨傷類疾病不需要任何手續,可直接到文登整骨醫院治療,個人不需墊付費用,直接結算后,文登整骨醫院定期與各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在此基礎上,威海市還將進一步完善轉診轉院辦法,建立轉診轉院補助金,促動各合同醫院合理轉院,方便群眾方便就醫。
為提高政策的吸引力,提高各高校參保的積極性,威海市還對大學生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籌集標準和假期、實習期醫療費個人負擔比例進行了調整。大學生在與其他城鎮居民享受同等住院報銷標準的前提下,建立門診統籌基金,不需高;I資,大學生個人繳費部分(普通大學生每人每年30元,低保對象和重度殘疾人員每人每年10元)全部用于大學生門診醫療費用。大學生因病休學、見習實習、寒暑假期間發生在本市以外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異地居住的規定的比例報銷,個人不再先負擔總費用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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