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齊齊哈爾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2010-06-18作者:未知來源:鶴城晚報
記者日前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失業保障水平,滿足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需求,經省政府批準,我市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做出相應調整。
具體標準為,市區失業保險金標準每人由300元/月調整至350元/月,所轄縣(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每人由220元/月調整至260元/月,調整的幅度與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相適應。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享受的醫療補助金、生育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撫恤金、農民工生活補助金等其它失業保險待遇,依據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確定。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10年6月開始執行。
據了解,這是繼2008年1月、2009年5月兩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之后,短期內第三次提高我市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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