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養老保險將打破城鄉戶籍限制
2009-11-23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寧波市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近日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根據這份《通知》,以后寧波老百姓參加養老保險將不再有城鄉戶籍限制,勞動年齡內的本市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自謀職業期間也可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低標準)養老保險。
今后,寧波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將進一步擴大,以促進城鄉經濟統籌發展,滿足農村戶籍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需求。同時,原來基本養老保險最長5年的延繳時間限制也將取消。《通知》還對低標準養老保險的一些政策問題進行了完善,并明確了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與低標準養老保險轉換銜接的問題。
另外,明年1月1日起,具有寧波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全日制學校在校學生除外),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低標準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都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本報將繼續關注這一事件,并做具體報道。
2007年12月1日,余姚、慈溪“試水”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接著,鎮海、奉化、江北也開始實施,寧海、象山、鄞州也于今年1月起開始實施。
從今年1月份起,寧波市實現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加上此前實施的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辦法,以及面向轉移至二、三產業農民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標志著寧波農民已告別土地和家庭保障的農村傳統養老方式,進入了現代社會保障時代。到今年1月份,寧波全市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人數達到8.46萬人,其中8.24萬人按月領起了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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