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法院加大對婦女勞動權益保護力度
2009-11-19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勞動權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江陰法院在審理涉及女職工勞動權益案件時,認真貫徹男女平等的法律基本原則,一方面落實保護女性職工權益的特殊規定,另一方面加強對企業合法用工的指導和培訓,全面保護婦女勞動權益。具體做到:
一是落實保護女性職工權益的特殊規定。江陰法院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中,嚴格落實婦女“四期”的各項規定,對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企業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依法認定無效,確保女工權益不受損。如江陰法院審理的高某與江陰市某商場勞動合同爭議糾紛一案。該商場以高某違反勞動紀律為由作出解除與高某勞動關系的決定。江陰法院經審理查明,該商場知道并準許高某以先兆流產和先兆晚期流產為由請假,雖然高某在病假期滿后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其行為有一定過錯,但并未達到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程度,該商場解除與高某勞動關系的行為不符合勞動法對三期婦女特殊保護的規定,因此判決撤銷第八商場作出的解除與高某的勞動合同的決定,從而維護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是加強對企業合法用工的指導和培訓。減少勞資糾紛,依法保護女工合法權益,源頭在規范用工。為此,江陰法院利用前期開展的服務“三!、“百名法官進百企”活動,主動為企業提供上門服務,加強對重點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指導和培訓,提供從勞動保障法律政策輔導到具體操作的全方位服務,研究如何穩定高科技人員、核心員工隊伍的措施,指導企業依法用工、規范用工;指導完善規章制度,穩定勞動者隊伍,確保重點企業適應勞動保障新法的規定,從制度上預防勞動爭議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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