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五大創新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2009-11-17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寶雞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探索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著力解決農村居民養老難問題。三年來,經過體制、制度等五大創新,在全市全面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截至2009年9月底,全市參保人數已達到93萬多人,領取待遇人數19.7萬人,參保率達到了75%以上,基本實現了全覆蓋,走在了全國前列。寶雞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做法,被國務院譽為“寶雞模式”,其籌資模式還被寫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成為國家出臺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的“藍本”。
寶雞市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五大創新的具體內容是:首先,創新保障范圍,將勞動年齡段和退出勞動年齡段人員統籌考慮。制度規定,凡具有寶雞市行政區域內農業戶籍,年滿18周歲以上、且未參加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保,從制度設計上使18周歲以上的所有農民都有資格和權利參保并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實現了全體農村居民的全覆蓋;創新資金籌集方式,實行縣級統籌,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籌集資金,實行完全個人賬戶積累制;創新財政補貼辦法,建立繳費和養老兩項財政補貼制度;創新待遇享受模式,參保農民年滿60周歲時,養老保險待遇等于個人賬戶積累總額除以計發月數139個月加政府財政養老補貼;創新激勵約束機制,只要家庭成員按規定參保繳費,參保繳費起始日年滿60周歲的老人不繳費就可按規定領取每月至少60元的養老待遇。形成政府與個人,兒女與父母相互激勵、相互約束、良性互動的捆綁機制。
新農保的推行,也使廣大農民的養老觀念發生了重大變化,社會養老觀念逐步深入人心。農村老人有了固定的經濟收入,生活有了自信。新農保受到農民普遍歡迎,參保積極性高,不少農民稱贊:“一份養老金,頂好幾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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