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勞動糾紛需重點關注糾紛高發的中小企業
2009-11-16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勞動糾紛預防重于處理。而在預防勞動糾紛上,應當抓小放大,重點關注勞動糾紛高發的中小企業。”在日前舉辦的“社會轉型期勞動關系協調和和諧企業建設”論壇上,專家建議企業應當建立內部預防處理機制,促進勞資關系的和諧穩定。
據了解,目前我國已經進入勞動爭議的高發期。而中小企業是其中的高發領域,為此,與會專家建議,應當建立一種聯動機制,將目前政府出臺的各種扶持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與企業的勞動關系的和諧聯動起來,引導企業遵守法律,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同時,對另一勞動糾紛高發領域———勞務派遣也應該加以重點關注。 (勞動報)
“企業本身應該建立內部勞動糾紛預防處理機制。”與會專家提出,目前,青島一些企業正在試點一種名為“勞動關系委員會”的勞動糾紛預防處理機制,值得滬上企業借鑒。據介紹,企業內部的“勞動關系委員會”成員分別由職工和管理者同比例推選。該機制規定,勞資雙方必須定期交流溝通;決策層定期聽取職工的建議和意見;及時協調潛在的勞動糾紛問題。據悉,實踐發現,這一機制在彌補勞資關系的缺失,擴大職工提出問題的渠道,促進勞資關系的和諧上有著明顯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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