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工傷保險省級制度
2009-09-27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日前,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建立工傷保險省級調劑金制度的通知》,明確今年起工傷保險省級調劑金開始實施調劑。
省級調劑金是工傷保險基金的組成部分。各市(州)及省本級按上一年工傷保險費收入總額(基金財務決算數)的3%上繳省級調劑金,省級調劑金累計總額不得超過全省上年工傷保險費實際征繳收入總額的20%。各市(州)及省本級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在當年9月30日前將資金上解省級工傷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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