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城中村原村民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城中村原村民已實現就業并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繼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繳費方式、渠道不變。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向前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當地政府負擔不應低于12%。
另據了解,原城中村村民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實現穩定就業的,直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居住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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