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修改《勞動法》允許勞動者兼職
2009-08-1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據古巴《格拉瑪》報報道,古巴政府于2009年6月26日通過了《勞動法》修正案(第268號法令)。
該法令的主要內容與勞動者兼職有關,目的是降低古巴老齡化的負面影響,提高勞動者的收入。
該法令規定了保證婦女生育期間的收入,同時,當工作單位因為特殊原因廢除原定勞動法規時,勞動者有權利獲得經濟和精神方面的賠償。
法令特別規定了從事多項兼職工作的具體措施。即,勞動者可以簽訂多個勞動合同,但是這些工作合同中,只有一項工作屬于勞動者的本職工作,而且,該本職工作合同是在其他兼職工作合同之前簽訂的。該法令同時也規定,本條內容不適用于政府工作人員,衛生領域工作人員,研究人員,教授,教師和審計人員。除非,該兼職工作是為了進行科學研究,并且需要得到所在單位的批準。
法令允許高年級學生和大學生在不影響自身學業的基礎上,進行固定時間的工作和兼職工作,獲得額外收入。所有兼職人員都可同時享受勞動法和社會保險。
古巴革命武裝力量部和古巴內務部也將在各自的系統內對該法令進行傳達。
法令指出,修改勞動法是為了刺激勞動生產,增加人民收入,因為只有勞動才是滿足人民精神和物質需要的主要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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