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上調 每月最少105.9元
2009-07-0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本月起,鄭州市全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將執行新標準。昨日,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省會參保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范圍劃定,每人每月最多繳納529.52元,最少繳納105.9元。
據介紹,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會對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調整依據為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鄭州市2008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6476元,7月1日起,省會參保職工養老繳費基數隨之調整。
按照規定,參保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個人實際工資總額為基準,若高于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則最高繳費基數按不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確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則最低繳費基數按不低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下限。依據這一標準,今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全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為6619元,下限為1323.8元。相比于上年度,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增加了862.75元、172.55元。
目前職工本人需要承擔繳費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總計為職工工資的8%,執行新的繳費基數后,職工個人每月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最高529.52元,最低105.9元。相比上一繳費年度,月繳費數額上限、下限分別增加69.02元、1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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