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甘肅養老金繳費提標上調
7月1日起,甘肅全省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標準將有所調整。6月19日,記者從社保部門獲悉,2008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貨幣工資為24017元,月平均工資為2001.42元。據此,甘肅2009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也已經確定,企業參保職工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上限從5246.76元上調為6004.26元。
此次調整主要是根據甘肅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文件(甘社保函[2009]112號)精神而確定。根據公布的數據,2008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貨幣工資為24017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030元。就此計算,我省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001.42元。按規定,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由此確定,2009年度全省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下限為月平均工資的60%(即2001.42元×60%=1200.85元),上限為月平均工資的300%(即2001.42元×300%=6004.26元)。其中,月平均工資超過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入。
據介紹,企業職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8%,由所在企業在發放工資中代扣代繳。企業職工經核定的繳費工資,最高不得超過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繳納。
以一名企業普通參保職工為例,如以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從今年7月1日起,個人每月要繳費96.07元(2001.42×60%×8%=96.07),比目前最低繳費83.95元(1748.92×60%×8%=83.95)多繳12.12元。養老保險繳費增加的同時,個人賬戶積累隨之增加,退休后享受的養老金也相應增多。
同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也為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12%記入社會統籌基金。據此,按100%繳費方式計算,今年7月1日以后,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年繳費標準將由原來的4197.4元上調至4803.4元(24017×20%=480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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