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在崗職工社保調整單位繳費降1%
2009-05-0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繳費比例發生變化,參保人續保程序也有變。記者昨日從廣州勞動保障局獲悉,因應對金融危機,本月開始,廣州將實施調整后的社保繳費比例。社保基金管理機構特別提醒,由于征繳數額發生改變,如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在4月期間已打印2009年5月的征繳核定單、增減人員變動表,可于5月到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重新打印。
日前發布的《關于階段性調整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規定,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階段性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此間,參加廣州(不含番禺、花都區和從化、增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8%調整為7%,參加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個人(或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4%調整為3%,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繳費比例不變。
與此同時,參加工傷保險的各類(包括非實名制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建筑企業)繳費比例統一調整為0.4%。據了解,廣州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于5月1日按上述辦法,對相關繳費比例和征繳數額進行調整,參保單位或參保人辦理2009年5月1日前上述險種的補繳業務的,仍按原繳費比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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