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十項新政策力促創業帶動就業
2009-03-26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青海省政府近日制定出臺了《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十個方面的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一是加大資金投入,支持民眾創業。要求各級政府增加中小企業的發展資金和小額貸款擔保資金,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幫助地方政府搭建融資平臺。二是開展創業培訓,提高民眾的創業能力。突出做好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及農民工的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踐的指導工作,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給予培訓補貼。三是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拓展創業空間。具體提出了“五放寬”:放寬投資經營領域;放寬開業登記審批;放寬開業出資限額;放寬經營場所限制;放寬企業冠名要求。四是落實稅收政策,鼓勵民眾創業。對首次創業、新辦實體、從事個體經營的大中專畢業生、低保對象、殘疾人、復轉退伍軍人及現役軍人隨軍家屬等,三年內免征個人所得稅。五是減免行政收費,扶持自謀職業。六是規范行政管理,優化創業環境。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和企業交費登記制度,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干預企業的正常經營。七是鼓勵科技創新,增強創業實力。八是扶持困難群體,鼓勵創業就業。九是統籌規劃場所,搞好基礎建設。十是健全服務體系,加強創業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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