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本醫療保險費今年只繳11個月
2009-03-10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從今年5月起,北京市將調整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時間,由原來的“當月收當月”改為“當月收上月”,調整之后,基本醫療保險費將與養老、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的征繳時間一致,便于參保單位統一辦理社會保險業務。
3月5日上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時間的通知》,從今年5月1日起,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時間,對今年3月至4月期間的醫療保險經辦業務做出調整。參保單位本應在4月份繳納的在職職工醫療保險費調整至5月份繳納,以后依此辦理。
據社保中心負責人介紹,新規定實行后,今年參保單位的醫保實際繳費月數為11個月,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企業負擔,2009年全市醫保基金為此將少收約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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